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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罪释放|23年前的“放牛坡”命案二审无罪

    2020-12-07

【救赎之路:千难万阻】
 
       2020年是大考之年,对国家、对社会、对个人都是考验,疫情突如其来,普通百姓平静的生活瞬间陷入慌乱、惶恐与无助,生活与人生充满迷茫与未知……然,更让人绝望——疫情来袭+“遭遇牢狱之灾”——正可谓“屋漏偏逢连阴雨……”3月初,早上电话响起,电话那头传来无助的惶恐声和哭泣声……“田律师,我听过您的课,请救救我的家人……一审判决15年,我不知道他能够活着走出监狱,他的身体太差了,我的女儿不能没有爸爸……”我说:“不要慌乱,慢慢讲,细节才能救赎……法律人不相信眼泪……”听到她讲述大概的案情后,我隐约觉得此案系“重大错案”,但是,疫情肆虐,大地笼罩着阴霾……我还是决定约她“到律师事务所详细检测、论证、研判……”
 

       戴着口罩与防护眼镜,我约家属到我办公室研判分析此案,详细了解案情后,我并没有表态是否接下此案,看到家属绝望的眼泪,内心深处亦久久不能平静。我不能平静的原因,一则因为没有看到详细的卷宗,二则此案二审法院湖北省高院在“疫情的发源地——湖北.武汉”,内心多了几分对病毒的恐惧,若接下此案,则需要深入疫情发源地奔走呼吁。但是,疫情来袭也让我们更加看透人生、看透世界。犹豫再三,我告诉家属“我需要全部的卷宗,详细研判后,我7天之内给你们答复。”家属听到我的回复后,全力配合我们的辩护研判工作,依法配合律师事务所对接“调卷事宜”,拿到卷宗后,我们彻夜未眠,看到卷宗内心“犹如过山车”——此案系“重大错案”,被告人在看守所被“无辜关押4年余”,我经过与家人商量后,决定前往疫情最严重的发源地——湖北.武汉,为此案辩冤白谤—全力以赴。

【奔赴江城:全力以赴】
 
       所有的辩护准备工作准备完毕,我在2020年4月末前往刚刚解除封闭的湖北.武汉,彼时高铁上、大街上依然充斥着“恐惧、紧张”的氛围,但是,我想到家属的眼泪,依然决定全力以赴……
       当我见到被告人时,他看到我,第一句话就是:“田律师好,终于见到您了,我爱人信中多次提到您……”他滔滔不绝,他有太多的言语向律师表述,我倾听了1.5小时,然后详细询问并深挖辩护突破口……此次会见是我第一次会见被告人,也是至关重要的一次会见,他放弃了吃午饭的时间,说“饿肚子不怕,请田律师一定救救我……” 会见完毕,他久久不愿离开,双手合十向我表达谢意,我回复:“请握起拳头,挺起胸脯,坚持到底,既然有福缘我们相遇,我必将不离不弃,全力救赎……”
       回程的路上,我的内心久久不能平复,被告人40岁左右,但是被关押四年后,犹如60岁的老人,满头白发,从140斤瘦到68斤,脸部的毫无血色,皮包骨头一点都不夸张,但是他思维清晰,声音铿锵有力……他的一句话在我心中埋下了种子:“田律师,我的人生已经被摧毁了,但是我的女儿我不知道如何挽回缺失的父爱,她还不知道爸爸去了哪里,我们一直瞒着他………”,此时,他再也抑制不住自己的情感,眼泪横流……此刻,我的心中五味杂陈……
       司法猛如虎,冤假错案就在我们身边,救赎的力量就埋藏在细节深处,马虎大意一点点,都可能导致冤家错案,摧毁他人的家庭、人生……
       会见过后,我们第一时间联系了湖北省高院,依法递交辩护函件手续。湖北省高院的承办法官要我们10天内递交辩护意见,此案要宣判了……当接到此消息,我凭借我们的刑事辩护经验预感“此案已经内定了,是难啃的硬骨头……”但是,心中告诉自己“哪个案件是软骨头呢?有个案件不是一座大山,哪个案件不是疑难杂症才会找到我们刑事辩护律师的?”


【攻坚克难:火力全开】
 
       复制卷宗,连夜赶回深圳,彻夜研判分析,闭关5天,撰写二审辩护词,在论证分析此案的过程中,我们发现一审存在的6大法律错误,必须予以纠正、改判。针对6大法律硬性错误,我们撰写24页辩护词,14748字,撰写《申请二审开庭申请书》3份,撰写《调取书证原件申请书》4份,撰写《申请鉴定书证之复印件生成时间》3份,撰写《申请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审判监督申请书》1份,递交《最高人民检察院“诉讼时效”公报判例》16例,穷尽所有关于此案的“法律规定、司法解释、批复”等文件,依法打印递交。不仅如此,为强力推进此案的公正审判,我让我的助理同步打印全部法律意见及证据卷宗复印件,将所有意见同步递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连续10天的奋战,案件的初步辩护工作全部递交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当我们接下来等待第二次发力辩护的时候,收到了最高人民检察院的短信回复,并且接到了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办公电话:案件开始有向辩护目标转化、靠近……
 


【再赴江城:坚持到底】
 
     持续发力,我们第二次前往湖北省高院,第二次递交《辩护词补充意见》……

 
(田鹏律师于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当第二次递交意见后,我凭借我的辩护经验和法感觉,我告诉家属:“耐心等待,我们坚持到底,一定可以救赎,哪怕自带干粮……”

【绝地逆转:无罪释放】
 
       经过不断地沟通与联络,在2020年11月,案件终于迎来了重大转机——湖北省高院作出终审裁定:撤销湖北省XX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裁定本案终止审理。一审判决15年有期徒刑,二审田律师介入,全力辩护、不断推进,已被羁押4年之久的被告人走出看守所的大门,无罪释放!



 
【辩护札记:爱与良知】
       
       2020年11月25日,湖北下起了雪,气温很低,我前往湖北武汉,迎接“我的无罪被告人”——被告人无罪释放。当喜悦平复,归于平淡,回顾本案接近一年的奔走与坚守,不由心有所感:1. 相信自己的内心信仰——团队作战,专家研判,汇聚中南民族大学、武汉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的教授、博士、师兄弟姐妹的群智,共同助推案件;2. 彻夜不眠、每10天跟进一次省高院,还记得4个月前的朋友圈,凌晨3点,依然师生挑灯夜战!3. 感恩最高人民检察院的依法监督,感恩信仰法治的省高院法官、检察官、感恩守静律师事务所的后台支持,更感恩理性、客观的家属配合支持,感恩精力充沛、激情燃烧、永不言弃的自己…;4. 司法有时会得病,若没有律师辩护,冤假错案就会涌现(犹如新冠病毒),司法机器摧毁家庭、摧毁人生,让一个140斤的追梦壮年变成68斤满头白发的老者……熬过武汉的夏天,2020虽然是疫情,但是这个冬天不再寒冷。辩护人要坚守爱与良知,下一站,已经在路上,祈愿天下无错案、无冤案、无假案、无疑案,人间永远四月天……


(左一为田鹏律师,右一为秦龙律师)
 

【后记:辩护天职】
     
       也许有人会问:为何要给强奸、杀人、贩毒、抢劫、爆炸、黑社会辩护?
       在我看来,从社会整体考察,每一个人都有可能得“社会病”——触犯刑法,就犹如每一个人都可能会得“自然病”——感染病毒,若今日岁月安好,也只是概率问题……试问,谁想得病呢?谁人不是怀有慈悲之心?爱父母爱妻儿。概言,偶然的诸多因素促使悲剧的发生,悲矣。进一步,法律人眼里没有好与坏(道德标准),只有真与假、罪重与最轻、冤枉与救赎、事实与证据…再进一步,全力以赴+药方用尽,依然无法救赎,家属说:“此事,今生已毫无遗憾”,辩护精神的实质精髓,如斯。因此,辩护人并不是为“坏人”辩护,乃是为“谁人都不想遇到的悲剧”抗争与救赎…当你见多了“囚禁者”的眼泪与眼神,你才能深刻体会世上没有绝对的“坏”……
       也许有人会问:田律师,为何给强奸犯和毒犯辩护?我认为不应该给他们辩护啊……我就不想给他们辩护……
       我却认为,你的逻辑前提有“情绪化陷阱和价值观陷阱”,辩护律师的天职是“救赎”,而我们首先要解决“构不构成”犯罪的问题,才能思考“应不应该”,进一步思考“想不想”的问题,这三个问题属于三个不同的维度,需要首先解决“构不构成”的前提问题,因此,你的问题“有逻辑跳跃的陷阱”,陷入了“情绪的泥潭”,而辩护人与公诉人的核心技术在于论证“有没有、构不构成”,这种论证需要犹如“量子力学”般精准,稍有疏忽就会影响他人的一生…彻夜难免…再深一层,其实你的逻辑最大的陷阱在于“不要为任何人辩护”,以此逻辑,当你有病时,谁来给你“拯救”?
       最后,每个人都有家人、都有爸爸妈妈,每个人都是善良的百姓,愿悲剧不再重演……换位思考,辩护律师深感同情,悲剧已矣,我们深知受害者家属亦饱受苦痛与磨难……祈愿死者在天之灵,原谅“冲动的放牛坡少年”,祈愿悲剧不再重演,司法冰冷亦有温情,不仅保护善良的百姓,亦保护“迷途知返”的公民,概言之,法律的实质乃滚滚流淌的爱河——保护每一个公民。
 
【辩护词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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