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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大销售假烟案案值高达1400余万元二审改判

    2020-03-15

        自国家烟草专卖制度确立以来,我国的烟草行业由烟草公司开展统一的生产流通经营业务,这不仅保障了我国烟草市场供需关系的稳定性,还为国家财政创造了巨大的工商税利。但在烟草制品高额利润的诱惑之下,一些犯罪行为人无视国家烟草专卖专营体制,大肆进行制售假烟犯罪活动。同时,互联网信息技术和物流寄递业的飞速发展给制售假烟犯罪活动的生存提供了新一轮可趁之机。以互联网为平台销售假烟,扩散速度之快、辐射范围之广、隐蔽性能之高,给我国烟草行业发展造成了恶劣影响。
       本案中,当事人因涉案假烟,以销售伪劣产品罪被一审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三个月,辩匠律师团队田鹏律师介入后,第一时间为当事人制定了未遂、从犯、原审量刑畸重的辩护方案二审法院改判当事人有期徒刑二年五个月,当事人得以在2020年春节前获得自由,与家人团圆。

     【涉案罪名】销售伪劣产品罪

    【简要案情】当事人在物流站对涉案假冒烟草制品进行发货、搬运,涉案假冒伪劣烟草制品4156条,经鉴定案值高达1400余万元……

    【
一审判决结果有期徒刑四年三个月

    【辩护策略】 田鹏律师制定方案:涉案烟草未进入销售环节,系未遂;当事人仅参与物流一个环节,系从犯;原审量刑畸重。

    【
辩护效果二审改判有期徒刑二年五个月,降低接近一半刑期,当事人于春节前获得自由,与家人团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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