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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鹏律师受邀为“民断是非”大型公益普法活动做嘉宾点评

    2019-12-23

      
      2019年12月13日晚,广东守静律师事务所专业刑辩律师、福田律师学院特聘讲师、北京市京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师资库高级讲师田鹏律师受邀参加由深圳市龙岗区法学会主办、深圳龙岗图书馆、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深圳市卓越律商法律文化传播公司承办、深圳市法学会、深圳市民商事调解中心、深圳图书馆指导的“民断是非”大型思辨性公益普法活动龙岗专场活动,并作为专家点评人为本场普法辩论比赛进行专业点评与指导。
      在辩论比赛结束后,针对本次普法辩论的主题——“公开性侵未成年人犯罪人员信息是否侵犯隐私权?”以及如何切实实现保障未成年人权益和维护相关犯罪人员的人格权益,田鹏律师结合实务经验,从以下三点出发进行了精彩细致并富有思辨精神的点评:

 

1点现状与精神:

       我国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现状严峻,普通百姓可能认为犯罪离我们非常遥远,其实犯罪就在我们身边。我国法学犯罪学每年统计报告显示,每天都有7个儿童被性侵。可能有人会问有这么高的数据吗?这是我在来之前看了2014年-2016年的统计数据,而且统计数据是官方发布的。主要特点:儿童性侵案件发生频繁,熟人作案占比高,再犯案发率高。因此,此论题从立法精神实质考察,我认为今晚的论题是要教育广大人民群众和普通非法学百姓一个深刻的常识,要从源头上预防未成年人受到性侵害犯罪的荼毒。

2点平衡与取舍:

      而从侵害者的视角考察,这涉及到隐私权的问题。刚刚政法委领导也说了,什么叫隐私权呢?只要是公民,都有隐私权。从儿童保护视角来看,又涉及到广大儿童的公共安全问题。因此,我们立法学家在犯罪人的人权、隐私权保护与保护儿童公众安全的保护两个法律保护利益之间进行取舍和权衡,这是很难的。为什么呢?因为这需要我们立法学家找一个精准的平衡点来最大限度的保护各方的利益,以至让这个社会更加稳定和高效的运转,让大众百姓生活在安全舒适的社会环境中。

3点意见:

      建立健全我国性侵未成年人犯罪人员信息有限公开制度,我跟正反双方的辩点截然不同,一方说要公开、一方说不公开,而我走的是第三条道路“有限度的公开”。

      第一,建立全国性的制度。因为犯罪的人毕竟是少数,在全国建立信息公开制度,就像身份证信息数据库一样,建立全国信息公开制度,实现全国互通。

      第二,坚持有限公开原则。例如,在社区设立横幅--此社区有2名色狼,男性1名、女性1名。仅提示到大家,让他注意保护好孩子。而对于有过犯罪史的人,他想已经有横幅了,我不能明目张胆了。换言之,不要大尺度全面的公开,适当的露一点点就可以了。因此,要设立有限度的公开制度,这样才不至于伤害到犯罪分子的身心,同时也有利于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更加有利于社会和谐。
      第三,细化有限公开制度配套措施。例如,身份验证,建立信息库提供查询服务但应当设置相应的查询条件,即查询者需要进行身份验证,以减少性侵未成年人犯罪人员信息被恶意散播导致的不良后果;风险评估,对犯罪人员进行风险评估,科学评级、分级管理。对于严重的性侵犯罪人员、再犯或者重度精神童恋癖者,社会公告可以模糊化,即提示社区居民社区内有童恋癖者,大家注意照看好自己的孩子等,换言之,不披露相关犯罪人员具体信息;从业禁止。构建性侵未成年人犯罪人员从业禁止规则,例如不得从事幼教、保姆、医生。
      综上,在多重措施双管齐下,走中国特色的第三条法治防范道路,才能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也不至于把犯罪分子一棒子打死,让他回归社会,做一个下半生对社会有益的人。引导形成更加健康的生命观,建立完善更加公平的竞争机制,才是保护未成年人、避免去整容趋势的治本之策,这恰恰也是社会应该承担的重要责任。
     
      最后,田鹏律师向本次“民断是非”大型公益普法活动的主办方和所有辩论赛参赛选手表示由衷的感谢,对本次活动的主题予以充分认可,并祝愿“民断是非”大型普法公益活动越办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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